法治家庭事迹7篇
事迹材料是培养自律和坚持不懈的重要教材,我们在写事迹材料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实际的事件,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法治家庭事迹7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治家庭事迹篇1
章君蕊是绩溪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一名工作人员,丈夫耿助兵就职于绩溪县社保中心,儿子在西区幼儿园上学,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的其乐融融。
章君蕊虽然所学专业是会计,但一直对法律很感兴趣,工作期间,不放松个人学习参加了成人高考,在合肥工业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了三年,于2008年元顺利取得了法律系大学文凭并获得了成人学士学位。因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在2009年8月被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一共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七十多件,涵盖了贪污、受贿、故意伤害、劳务、债务、婚姻、房产、金融等方面的案件,参加十余次庭审观摩及多次旁听了刑庭的审判过程;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陪审员学习培训;多次应邀参加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和测评会等。章君蕊除了在陪审中利用法律法规帮助调解矛盾外,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从“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全县的每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普及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运用自己所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认真学法、积极普法的干部职工,人社局在全县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中每每名列前茅,同时章君蕊本人在2015年、2018年度考核中也被评为优秀干部。
丈夫耿助兵是绩溪县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处理好本职工作,热情对待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及平时点点滴滴的学习,利用经常走村入户为百姓服务的机会,向村民们普及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小知识。
平日里章君蕊夫妻二人忙于工作,但是夫妻俩都对法律知识感兴趣,互相关心与沟通,两人共享收获与快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进步、共同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法治家庭事迹篇2
在这个家庭里,程芳和丈夫共同建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向上的文明法治家庭。对于孝敬老人、教育孩子,她与爱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爱互商互谅,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生活简单。程芳与爱人对物质生活追求淡泊,不慕新潮,不摆阔气,从不浪费,提倡节约,精打细算,用之有度。严于律己。为了以言行影响女儿,夫妻俩在家讨论家务事,总是以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标准,努力做到“非礼勿听,非礼不行”。他们从不搞封建迷信,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环保工作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程芳从担任环保局局长的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做就要做到最好。在业务学习上她坚持勤学苦练,她总是第一个来到局里,最后一个离开,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周末,总能在办公室找到她;在执法过程中她坚持秉公执法,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次在对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掌握了大量证据。为逃避法律责任,该企业法人代表找关系请求网开一面,但程芳毅然拒绝了各种关系的说情。坚持原则,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最终,她排除了各种干扰,坚持秉公执法,使案件的查处工作顺利完成,有力震慑了违法企业,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在生活中,程芳局长关心下属,对下属遇到了生活困难,她总是想方设法解决,在单位,她赢得了“好大姐”的称号。
法治家庭事迹篇3
钟青香,分宜镇池塘村妇联主席。丈夫袁海浪,江西东鹏新材料公司的一名员工。儿子袁熙诚,高二在校学生。这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3口之家,但在这个家庭中,学法守法的氛围将会深深感染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学法守法示范家庭。
学法懂法做好“先行者”.
走进这个家庭,你会发现在这个家庭学法的氛围十分浓厚。也许是和工作有关的原因,钟青香非常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她时常说,作为一名村干部,特别是村妇联主席,必须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为群众办事,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她积极参加江西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通过关注“法律名家讲堂”、“婚姻与法”等公众号学习法律。钟青香还与村里的法律顾问交朋友,时常向他请教一些法律上的疑惑。2021年,钟青香参加新余市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用法比赛,在法律知识问答和现场说法两个环节中表现优秀,获得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她的影响下,《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这些电视节目是他们全家每天必须看的,对节目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全家人还要发表各自的观点进行讨论。儿子袁熙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演讲比赛,并获得优秀奖。
创新方式当起“普法员”.
在村委广场上,时常聚集着不少村民,那是“青香普法”又开讲了。说到钟青香,村民总会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青香说法真不错,是我们的法律土专家”!她开办的“青香普法”流动课堂,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宪法日、反家庭暴力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村民家中或是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村民宣讲宪法、民法典等内容。遇到村里有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时,她都会仔细为居民进行解答,耐心讲道理、讲法律,以聊天拉家常、将心比心的方式使情、理、法有机结合。为做好反 邪教工作,钟青香以身作则,苦口婆心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池塘村曾被评为全国无 邪教示范村。为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打通法律宣传的“最后一米”,钟青香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不断发掘有热心、懂法律的群众,将他们吸纳到村委普法志愿者队伍中,已形成一支14人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进家庭、到身边活动。他丈夫袁海浪就是其中的一位,于是经常看到夫妻2人活跃在普法队伍中。为了协助妻子完成村民的反诈app下载工作,守好群众钱袋子,丈夫袁海浪利用下班时间,跟妻子一起进村入户,对村民进行宣传,指导村民下载安装软件。
化解纠纷谱写“和谐曲”.
池塘村布上村小组妇女刘春梦离婚后户口一直未迁岀,跟孩子生活在一起。离婚后,没有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村小组的土地补偿分配款。钟青香得知后,多次找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做思想工作,明确提出要保障离异妇女的土地权益。经过多次协调,村组干部终于认识到,取消刘春梦的村民待遇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刘春梦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658元的土地补偿费用。钟青香一家人在生活中热心、善良,与邻居都能够和睦相处。工作之余,丈夫袁海浪也积极参与村委的各类活动,主动参与村庄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哪儿有个家庭或邻里纠纷,都有他们夫妇忙前忙后的身影。丈夫袁海浪常说,“调解夫妻纠纷时,男的向着男的说,女的向着女的说,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袁海浪工作干得居然有声有色,帮着妻子钟青香化解了不少矛盾,就连钟青香常常为他点赞,大家都称夫妻二人为调解的“黄金搭档”。如今,丈夫已光荣地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了。
钟青香家庭扎根基层,甘当群众学法用法“引路人”,用心用情为基层法治贡献着小家庭的微薄力量,催开法治“和谐花”,让基层群众有了更多的法治获得感,为乡村善治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是群众公认的学法守法模范家庭。
法治家庭事迹篇4
今年39岁的马守银是肃州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全家3口人,还有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
也许和他从事的工作有关,马守银一家人是所在社区小有名气的崇德守法家庭,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是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工作之余,他利用在职党员身份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类活动,主动参与楼院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楼院居民因太阳能漏水出现矛盾,他耐心劝导,及时化解矛盾;楼道的亮化灯坏了,他主动去找相关单位并挨家挨户走访解决;楼院楼道粉刷、防盗门维修,院内车房管理、楼院垃圾堆放等等琐碎的小事,他都一件一件想办法解决,总是努力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
他热心公益,为楼院建设出谋划策,跑前跑后,解决了楼院停车、门房上下水、住户活动场地、楼院绿化等各种难题。一次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在检查楼道卫生时发现,一个单元楼道内堆放的破纸板、塑料瓶等杂物有一人多高,即影响环境卫生、妨碍居民出行,又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居民小组工作人员三番五次上门劝说但无济于事。马守银听说此事后,主动找到户主,沟通交流,在他的耐心劝说和帮助下,该住户及时清理了纸板和垃圾。
平时,他还发挥自己的专长,义务为社区居民普法、讲法,和社区工作人员将法制安全宣传彩页挨家挨户发放给居民群众,居民们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也会及时向他请教,他总是耐心细致的给予讲解,邻里之间不论谁有困难,他也总是第一时间伸出援手……。
马守银家楼下住着一位80多岁的老人,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又不在身边,几年来,他们夫妇俩经常帮着老人家买菜、买面,替老人家里接电、修水龙头;逢年过节,给老人端一些好吃的,陪老人说说话、聊聊天……。一次深夜,老人突发疾病,他们急忙跑过去照看,又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帮忙把老人送去医院,老人常对别人说:“真是邻居好、赛过宝,多亏了马守银一家人”。
法治家庭事迹篇5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五圣新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心系百姓,情牵千家,本着为民解忧,帮民做事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凭着自己的坚守和初心,用心用情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普及法律,解决了一件又一件村民的揪心事、烦心事。一点一滴的细致工作逐渐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他的领导下,五圣村法治工作走上了新台阶,受到郑家镇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用心宣传。“建设新农村 普法正当时”这是李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向村民普法的过程中,他坚持按需普法:春耕农忙,和村民们讲讲农资打假;夏季酷暑,给村里孩子说说防溺水;气凉秋收,给村民们讲讲防火灾。总之,村民需要什么他便普及什么。近几年,老龄化进程加快,村中老年人占比越来越高,老年普法成为他的“心头事”。电信诈骗近来猖獗,很多老年人缺乏分辨能力,极易上当受骗。李伟便常用村中大喇叭和村会议室普法,警惕电信诈骗,陌生软件切勿下载,银行汇款一定要电话核实后再操作。
用情调解。2024年4月,居民李某来到社区求助,想让社区帮助自己解决养老问题。原来,李某是社区一位孤寡老人,几年前妻子、儿子相继去世,如今自己身患重病,独自生活比较艰难,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很是担忧。李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多方了解、走访,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法,最终说服李某弟弟,由其扶养李某。同时,李伟专门邀请律师就此事达成书面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李某表示非常感谢。他说,这是他的身份所在、职责所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李伟经常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各方面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李伟深知“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就是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治创建的“监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他用法律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治家庭事迹篇6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治家庭事迹篇7
余其勇,男,广德县邱村镇芦塘村人,中共党员,芦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长期以来以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为己任。
作为一名党员,余其勇是一面旗帜。在村里,他经常入户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带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2018年以来,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做好宣传工作,他在村里刷标语、拉横幅营造宣传氛围,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恶势力。
作为村里的调解员,余其勇是村里的“帮大哥”。他兢兢业业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有群众纠纷的地方就有他精心调解的身影。无论是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还是山林土地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他对这些矛盾纠纷的调解都有心得,能够在短时间内稳住群众情绪,快速化解群众纠纷。
陈忠琴是余其勇的妻子,多年来,她都支持丈夫的工作。受丈夫的影响,她了解不少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经常在周边邻居中宣传。其家中其他成员也都积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家庭。
余其勇是一名普通的村干部,他的家人也都是普通群众,但他及家人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为群众普法的行为配得上最赞“心动法治家庭”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