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调研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24-07-05 14:02:17 分类:自查报告

撰写调研报告是为了更好的记录我们开展调研工作的情况,在调研报告的撰写中,我们要采取科学客观的态度,避免受到个人喜好或主观意见的影响,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消费者调研报告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消费者调研报告推荐6篇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1

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已经变成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而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的公平、商品的质量、售后的保障等问题,消费者对于自身拥有的权益是否明确,又是否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呢?11月3日,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通讯社以“沈阳市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为题,在新生活广场沃尔玛长青店进行了地毯式采访,通过与40余名顾客及商家的交流,了解了他们对于自身权益维护的观点,得到了有关沈阳市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初步结论。

一、 调查背景

消费者维权意识是一个比消费者法律意识外延更广的概念,它不仅包含法律实施主体在处理涉及消费者的事务过程中要考虑的的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要求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和机构,都要对消费者的利益给予必要的重视,它不仅是一种法律意识,而且是一种道德意识。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消费者觉醒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大法宝,消费者保护法规的完善和全面实施,生产者的服务水平提高,消费者处境的根本改善,特别仰赖消费者自身对其合法权益的追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而且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值得欣慰的是,据中国社会调查所在各大城市连续四年的调查表明,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二、 提问及回答统计

针对消费者设置了以下问题:

1.您认为目前超市的商品价格合理吗?

虽然近几年物价上涨频繁,但涨幅还在消费者的接受范围之内,商品价格与其真正的价值也是相符的。

2.在购买食品时您关注哪些商品信息?

在确定好要购买的食品类型的前提下,几乎所有的受采访者都看重食品的价格和品牌,同时会检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购买最近生产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促销食品,年龄较大的消费者会考虑购买,但也会仔细检查食品状况。

3.您在购买家电类商品时是否看重售后保障?

大多数消费者都会在选购家电时询问商品的“三包”范围及售后服务措施,宁愿花更高的价位,也会选择信誉较好、有售后服务中心、全国联保的大品牌电器。

4.对于转基因食品、奶粉等存在争议的商品您持什么态度? 由于国家针对这样的商品出台的质量监管措施和要求还不够完善、严格,大多数受访者都表示尽量不使用。但在购买豆油、大米等食品时,却很少有人会仔细检查是否有转基因食品标识。在购买奶粉时,大多数受访者受经济条件限制还是会购买国产的、信誉相对较好的品牌。

针对超市商家,我们还另外设置了2个问题:

1. 对易过期食品是如何处理的?

商家尤其重视易过期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在生产过程中会根据市场统计定量生产,尽量不造成积压;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会采

取一定促销方式;对过期食品会立即封装返厂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2. 家电类商品的售后问题处理方法是什么?

目前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自行将商品送到售后服务中心,再进行进一步处理。另一种是拨打全国统一的售后维修电话,由商家派工作人员到消费者家中进行检修。顾客对售后维修保障的满意率能达到96%以上。

三、 分析及结论

从受访消费者的回答中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作为消费者,应当在商品交易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和充分的尊重,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一方面,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加注意自我保护,从对商品质量和保障措施的关注就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商品、服务及其生产者也日益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自身权益的诉求日加强烈,对市场环境和国家监管政策充满了期待。

而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商家也开始提高自我要求,尝试与消费者沟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严格的生产销售流程中我们看到商家日益增强的职业道德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积极态度,从越来越细致、完善、人性化的市场服务我们看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正在一步步走向积极健康的方向。

但是受多方面限制,面对看似公平而丰富的市场选择,消费者也有自己的无奈。相关监管政策的不完善、商品市场的鱼龙混杂、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使得普通消费者的选择收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消费权益也相应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尚缺乏真正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力量。这一方面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有关立法工作和监管措施,一方面需要商家提高责任意识、严守商业道德、尊重消费者,同时也需要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进一步加强权利意识,共建公平互惠的和谐市场。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2

调研内容:

本次市场调查,我们深入天津各大服装和面料卖场,对其中的各类服装和面料的材料、纱线种类、面料颜色、做工、服装款式等具体的且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各方面进行细致和深入的调研,以进一步了解现今的服装和面料的流行趋势和消费者的选择方向,更好的帮助企业和学校选择今后前进方向。

调研背景:

第一章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穿着和装饰的追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对于服装的选择已不再是在保暖和合适的阶段了,在选择这些日常纺织品时更多的会从多方面进行考虑,例如,服装款式、类别、舒适性以及一些特殊的性能等以及家居纺织品面料的质量、外观、花型和健康指标等。同时在当今社会另一个环保趋势的推动下,“低碳”在今后的生活中也会更加的冲击人们对日常服装面料的选择趋势。作为衣食住行中的“衣”,也在有着一种新模式。而对服装面料以及家居面料的要求上面也开始更加的注重是否环保。

第二章前不久的经济危机对于纺织业特别是我国的纺织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对于新的经济环境,我国服装以及家居面料行业也开始有了新的改革,市面上的服装和面料也必将有一番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三章作为纺织专业的学生来说,了解这些纺织品的现状对于我们将来进入企业,快速适应工作和胜任工作以及预测市场流行趋势和掌握服装材料应用有着重要的作用。

调研时间:

9月13日至9月15日。

调研地点:

滨江道、大胡同、轻纺城。

调研对象:

当前市面上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面料以及家居面料的常用材料以及首选组织结构、风格分类以及主流图案色彩搭配和花型等。

调研结果及其分析:

一、流行色的调查:

所谓流行色,是指在一定时期和地区内,被大多说人所喜爱或采纳的几种或几组时髦的色彩。她是在一定时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人们心理活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

对于大多说人来说,流行色是一个非常时尚的名词。人们在选择服装时首先要看的往往是颜色,而流行色往往成为了那些追求时尚个性一族的首选。可见掌握当前的流行色并预测下一年的流行色对于服装制作以及选择服装是多么的重要。

简约是现今服装的主要风格,这样的风格自然带动了纯白色的流行,通过我们调查我认为:在09年白色将已上升趋势继续流行,深浅变化的蓝色将成为20xx主要流行色;橙色和桔红色的搭配,将形成一种矛盾的组合;流行了几季的玫紫色将继续在流行色中占一席之地,但在表现上将更趋于冷峻,并成为蓝色的重要补充;绿色系在明度和纯度上会进一步提升;而金色和银色将成为比较重要的点缀,使纺织品更具金属感,不同色相都将已近白色系作为基本基调,继续传达服装简约唯美的风格。

没有妖艳的色彩,全是朴素完美的单色。雪样纯净的白色,被时间腐蚀了的米色、米黄色、灰白色;氧化了的绿色;浪漫的粉红色,千百惠女装轻描淡写的几笔却是简约唯美贴切的`诠释。

雅戈尔男装清新的白色、浪漫的粉红、高雅的米黄弥漫着朦朦胧胧的绅士风度。

再来看看充满青春气息的美特斯邦威,无论是纯粹的单色(即使是单色却也是灰灰的泛着丝丝白色)还是几种亮色灰色的搭配都是那么亲切放在一起又如此自然而和谐,有如阳光一样柔和。

从真维斯中我们也能发现米白色、明亮的绿色、灰灰的蓝色、冷峻的玫紫色,如同经过时间的洗礼逐渐退色逐渐接近白色而显得更加明亮温馨!

来看看运动装,从这里也能感觉到白色简约的风格。彬彬适中、别致、隐秘的蓝色,呈现出清晰与模糊,粗狂与秀美,面与线的融合风格!

从上面几张照片大体能感觉到今年的流行趋势,几乎每件服装都能找到蓝色的身影,蓝色势必将成为09年的主要流行色其效果将变得适中、别致、隐秘。在09年不同色度的近白色系是一种重要基调体现出简约唯美的风格,无论是套装还是自由搭配,一身白色打扮将成为时尚前沿:橙色和桔红色的搭配,将形成一种矛盾的组合;海军蓝、灰银色与其他火热的色彩构成了这一主题,令人联想到2008年北京奥运足球场上的红、黄、绿条:玫紫色将以冷峻的面孔继续流行并成为蓝色的重要补色,米黄色将成为点缀的亮色,所有优雅的色彩都可作为玫紫色的配色:绿色系在明度和纯度上会进一步提升,以强调视觉和触觉的精致感受。而金色和银色将成为比较重要的点缀,使纺织品更具金属感。

总的来说20xx年流行色表现形式将不会太夸张,主要以宁静、精致,柔和、简约为基调,在其他表现形式的配合下必定带我们走进一个唯美、温馨、静谧的10年。

二、家居面料:

在家居面料中,其中针对消费者的心理而言,比较多的要求家居制品的舒适性比较好,另外就是针对不同的消费者要求要有不一样的风格颜色等。另外还有就是家居产品的环保性。而在这些所提到的要求中,一个对家居用品比较高的质量要求就是要是家居,尤其是床上用品有比较好的干爽舒适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干爽舒适面料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的物质需求,如何提高服装面料的干爽舒适性已经成为科研单位研究的重点,企业关注的焦点。众多新型纤维的研制开发及其在家居用品的应用上越来越多。

在家居装饰中包括的方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面:

家具装饰:台布、沙发套、靠垫等

地面装饰:地毯、地垫、手工艺地毯等

墙面装饰:墙布、壁面工艺(刺绣手工印染装饰品)等

窗户装饰:窗帘、窗纱、布制百叶窗等

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等

针对家居用品中,其形式和色彩的形式多样,其中针对家用纺织品的要求也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现在出现在家居纺织品中的各类品种有:抗菌类家用纺织品、远红外保健家用纺织品、药物保健家用纺织品、阻燃家用纺织品、隔音家用纺织品、抗静电家用纺织品、防水家用纺织品、抗污家用纺织品、超吸水性家用纺织品、抗紫外线家用纺织品、芳香家用纺织品、纳米家用纺织品、变色(湿变、温变)家用纺织品、自清洁家用纺织品等纺织家居纺织品。

在家居纺织品的设计方面强调原材料的配套设计、工艺种类的配套设计、色彩配置设计等。而在实地的调研中发现,现在消费者对家居纺织品有比较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床上用品以及窗户装饰物等方面,其中床上用品的原料要求上面多为棉,麻,毛,丝等天然纤维。

以下为实地调研中得到的一些床上用品品种规格:

1、全棉沙罗布56’80/2+40/2x4090x62

2、竹节纱罗布lenoslub59’21+21/2+12(竹)x12+12(竹)65x44

(1与2的组织构成都为缎纹组织)

在实际的调研中,各种床上用品的组织结构都为常见的基础组织,其中有沙罗组织,蜂巢组织,各种斜纹等。有全棉沙罗组织,全棉蜂巢组织,全棉平纹组织的色纺床单,全棉斜纹类,丝绸类,雪纺皱类,环保涤棉类面料,弹力面料等。

在家居床上用品中,各个面料都在强调面料细腻、环保染色、吸湿透气、耐磨耐用等,由此可见在家居床上用品中,重点要求其床单被罩在贴身有较好的舒适性能和吸湿透气性,与此同时,环保性也不断的加入到床上制品的要求中,这在今后的纺织品行业中都将是一个新的趋势。

三、对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调查

购衣地点普通市场占30.2%,专卖店占39.6%,超市占11.6%,大型百货商场占18.6%。从此项中可以了解大学生对购物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也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对品牌服装的青睐与消费知识水平。

喜欢休闲类型的占35%,半休闲类型的占37.8%,职业类型的占8.7%,时尚前卫类型的占12.4%,运动装的占6.1%,从此项调查中可知半休闲装是大学生最钟爱的,其次是休闲的服装。至于职业类型的服装,好像在大学生中没有很大市场。

追求潮流的占7.7%,标新立异的占10.1%,适合自己就好的占72.8%,无所谓的占9.4%,通过此项调查可以看出,可见大学生还是一个比较理性的消费群体,绝大多数人购买衣服还是选择适合自己的,而不是强调追求潮流或标新立异。

喜欢条格花纹的占12.9%,方格花纹的占6.4%,自由变化花纹的占47%,其他花纹的占33.7%,此项调查显示了大学生对服装面料的花纹方面的要求。

喜欢服装类型随主流的占10.2%,个性化的占26.5%,时尚的占27%,无所谓的占36.3%,此项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服装类型要求不是非常在意,主要是适合自己就好。

购买服装时主要考虑品牌的占10.3%,面料的占16.7%,款式的占50.9%,价格的占22.1%,由于大学生是纯消费者,因此款式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重视的,他们也追求品牌,更考虑价格,由于对面料不怎么了解,因此在购买时没有受到很重视。

在这次实地调研中,我受益颇多。不仅对于当前的服装市场的整体趋势有了一定的把握,而且在调查中极大的丰富了我的实践能力和分析能力。市场是企业行动的风向标,市场的需求决定了企业今后的方向,我们现在的调查可以为我们以后毕业进入企业做一个很好的铺垫,同时也为我们今后学习和实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3

?内容提要】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

?关键词】反垄断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垄断。一些垄断行为短期内看似对消费者有益,但长期而言,可能会把为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排挤出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也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丧失。在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遭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境遇。

1.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这一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关系密切,一些垄断协议会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随性后果。所以二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类似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行业,进行的价格联盟,实行垄断高价,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先依仗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短期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业竞争者进行价格战,待其他同业竞争者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后,再全面抬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该如何规制的制度规定。譬如我国铁路线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垄断经营模式,在不存在相关竞争者的情况下,这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诸如司微软、英特尔等跨国公在我国有显著的市场势力,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尽管因国家授予其知识产权保护而取得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动机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大势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以剥削广大消费者。

3、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此条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带有产业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协调之处。我譬如,我国航空运输业中,国家可能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导向,该产业政策此时表现为将国内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联合、统一定价,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产业政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4、行政垄断规制制度。在行政性垄断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行为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业中的双寡头垄断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给予的偏袒逃避市场竞争,恣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不能胜,“劣”不能汰的恶性局面,社会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于消费者权利救济之缺失

1、反垄断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制度规定过于简略。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未作具体规定。而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还有包括经营者之决策者、主要实施者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在内的众多责任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主体是仅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消费者?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反垄断法宽恕政策与接受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欠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仅初见雏形,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所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在运用减轻甚至免除罚金的手段激励违法者坦白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维护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消费者在违法经营者那里能否仍能获得索赔权?而对于接受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接受承诺的意思表示,就产生了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该承诺的约束;二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承诺便意味着放弃了对所承诺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制裁。该制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局面。

三、探究:反垄断法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启示

(一)完善垄断规制制度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制定具体规则规制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电信业等服务行业资费收取不合理、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对一些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避免出现仅凭消费者这一松散群体,在与运营商“斗”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因素作为考量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指标。明确将那些有损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经营者剔除出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之列。对自然垄断企业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合法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为前提,降低其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再次,在制定带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时,注意协调这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定带有产业政策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在对经营者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时,着力把握并购规模中的“度”,力争规模有“度”,让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福祉。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丰富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实在的权利。具体而言,赋予消费者对反垄断实施的监督权和申诉权。我国对垄断行为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进行监督是不够的,还应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监督机关滥用权力、为权力寻租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资格不明确,带有模糊性,并且受到了许多限制。在民事责任制度请求权主体上,必须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具备原告资格?世界范围看,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则赋予非直接购买者以原告资格。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基于法官的经验不足和执法资源有限等因素的考虑,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当受到限制。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能有悖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不能将潜在的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而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在对相关企业实行宽恕政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的承诺时,将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决策的考虑因素,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确保关联消费者的索赔权得以顺利行使,避免关联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局面的再次出现。

(三)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置专门法院管辖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发生反垄断诉讼时,应设置专门的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因为反垄断法有别于合同法,通常,通过合同法相关法条很容易认定某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诸如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都需要运用专业化的知识、经过复杂的经济分析而得出,对法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设置专门法院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十分必要。在这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专业性的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构的监督、执法机构审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继执行机制。赋予反垄断诉讼与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到已经存在的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继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是将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作为其前置程序,基于反垄断主管机关先前的这一处理决定,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模式。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继执行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违法行为的救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能够使消费者摆脱单独起诉存在的困难。这种执行方式应该在我国被提倡,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出台较晚,但该规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为立法目的之一,事实上弥补了在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视阈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粗浅的讨论,提出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制度的创设,还未形成系统,这也是笔者未来的努力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护。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4

一、 国内环境:中国房地产还有20xx年以上的好景

xx年12月3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第六届中国住交会拉开序幕。与往届相比,本届住交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人气上都堪称史无前例。共有253家房地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代表参加本届展会,从侧面反映开发企业普遍对未来房地产市场预期向好,一致认同住交会主办方所预言"中国房地产还有20xx年以上的好景" 。

"中国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20xx年中国的gdp增长的9.3个百分点中,有1.8个百分点是由房地产业直接贡献的。

中国房地产业直接带动了57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没有一个其它行业有如此广泛的行业推动力。

1998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始终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长。

20xx年中国住宅投资占gdp比例超过了美国,已经达到了5.7%。而在美国,房地产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汽车、医药、房地产)之一,已持续了50多年。

20xx年,中国的城镇人口将达到10.2亿人,年均增长4%,城镇住宅存量面积将达到330亿平方米,比20xx年将净增198.5亿平方米,年平均需净增12.4亿平方米。"

二、xx房地产市场:整体良性发展与现阶段迅速升温

1、湖北省宏观政策的指导

20xx年6月,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商品房市场,保证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2、政府出台房改政策,取消福利分房

自20xx年年底荆州政府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个人购房数量骤增。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消费者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需求也持续呈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商品房市场迅猛发展。

3、人口城镇化,扩大了市场消费需求。

荆州是一个文化古城,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是连贯南北的交通要塞和物资集散地,随着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吸引了许多外地人来荆州投资经商。另外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村人口城镇化,城镇人口大量增加。这些都为荆州市的商品房消费市场增添了新的主力军。

4、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消费能力逐步增强。

20xx年荆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3元,上年增长7.4%。人均消费支出5400元,增长3.3%;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502元,增长3.9%。(摘自:《荆州纵横》之《20xx年荆州市经济运行特点、问题及对策》)

20xx年荆州市完成生产总值43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0元,比上年增长7.2%;农民人均纯收入3002元,比上年增加500元,增长20.0%,增长速度创九年来最好水平,增长速度居全省第一位,增加绝对额居全省第二位。(摘自: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0xx年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稿》)

以上数据反映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与消费仍蕴藏着较大的增长潜力。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住旧楼房和平房的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以旧换新,以小换大,逐渐从追求"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发展。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等消费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城市消费品市场的活跃,汽车、住房消费的增加预示着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已为期不远。

5、同类物业的市场情况

荆州花园、顺驰太阳城、翰林苑、观邸、白云绿水、丽景家园等一批高档次概念住宅的推出,完成了对本类产品的市场说明任务,人们对高档住宅已广为认同和接受,希望拥有这类高档住宅。在此基础上,本类产品的推广、销售也逐步成熟,深入人心。

三、xx房地产消费市场的新机遇:旧城改造与银行按揭

1、旧城改造,造成了需求量的增加

鉴于原荆州城内人口密度过大的状况,为减轻市政压力, 20xx年,政府出台"为古城减压,城内只许拆房,不许建房"的新规划,开始对城墙及城内古迹、古建筑加以保护。同时下令城内十二万人外迁六万,短期目标是三年迁出三万人。这给城外的房地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银行按揭政策的出台,让大量经济实力不是很强的家庭也步入了购房者的行业,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在银行按揭政策,这些消费者通常仅需支付相当于总房款两至四成的首付款,即可提前入住,享受房产的居住权。这就大大增加了消费人群数量,有效刺激了房地产市场。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5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信用卡的使用早已成为人们主要付款方式之一,甚至一个人拥有多张信用卡也并不稀奇。最近的一项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去年我国有85.45%的消费者申请过信用卡,申请率比20xx年上升了5.56%。

一人多卡现象普遍

如今,信用卡已逐渐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之一。相比现金,信用卡应用场景丰富、携带支付方便。相比借记卡,信用卡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不仅免息透支,还能分期或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增加现金流动性。此外,银行还常常推出优惠活动。

除了新客户的自然增长,一人办多张信用卡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消费者调查显示,截至去年持有1张信用卡的消费者占比仅28.30%,持有2张的占比27.05%,持有3张或以上的占比竟用44.65%。但也有46.87%的持卡人注销过信用卡,其中58.59%的持卡人表示“卡片太多,管理麻烦”。“我们的信用卡在超市购物打九五折”、“我们的信用卡在ktv唱歌能打折”……

数据还显示,收入水平会影响家庭信用卡持卡数量。家庭收入越低,仅持有1张信用卡的比率越高。相反的,家庭收入越高则持有3张以上的比率越高。家庭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消费者中,持有3张以上信用卡的在6成以上。

额度低导致一人多卡

为什么不少人喜欢一人办多张信用卡?某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师孟丽伟表示,一方面单卡额度较低,无法满足需求。数据显示,单张信用卡额度集中在5万元以下,仅10.96%的消费者持有5万以上额度的信用卡,近一半的消费者表示额度过低。另一方面银行间的竞争激烈,刺激银行不断开发新的信用卡,如联名卡。信用卡过于细分,消费者受到吸引才办理和持有多张信用卡。

孟丽伟表示,办理多张信用卡提升了信用额度,享受到多项权益和优惠。但持卡过多管理麻烦,导致注销率上升。调查结果显示,去年46.87%的消费者注销过信用卡,其中58.59%的消费者表示注销的原因是“卡太多,管理麻烦”。银行需加强对持卡客户的精细运营,如向已持卡客户核发的新卡最好在权益和服务上有区别。

办卡应先评估财务状况

信用卡方便,但涉及个人信用,不可随便就办。陕西消费者协会去年4月曾提醒使用信用卡前,应先了解要负担的财务责任。发卡行若为吸引消费者申请办卡而给予第一年特别优惠时,就要特别注意,选信用卡还是要考虑长期利益。消费者也应避免申请超过负担能力的卡数,先评估自己的消费习惯、需求和财务状况。收到新卡时立即签字,并将旧卡剪碎。同时妥善保管信用卡,一旦遗失立刻挂失。另外,换地址或电话时也要立即通知银行。因为没付款而被催收单位催缴时,有责任立即还清,严重时将要负担法律责任。

对于信用卡,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尽管信用卡已是当今人们消费支付的主流方式之一,但切不可随意办卡。过多的信用卡,不但管理不变,且容易超出你可承受的财务范围。

消费者调研报告篇6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体验:去超市或商场购物亦或是去服装商城买衣物,在去目的地之前,已经想好了这次该买什么,买哪个品牌,买多少,但是最终的购买决策在进入目的地后发生的一些变化,起初想购买的东西有一部分并没有购买,所买商品的数量也有所变化,或多或少,有些并没有想买的也买了不少。为什么消费者在进入商场后购买决策会发生变化呢?店内又有哪些因素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呢?最近我分别走访了武汉市的几家大型超级市场和几家服装店,了解了一些影响消费者品牌选择和产品购买数量的店内因素,主要是购物点陈列、削价与促销、店堂布置与气氛、商品脱销与销售人员这5个因素,之后我对相关要素做了一个问卷调查,了解其中不同因素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购买决策影响。

二:研究设计

在这次调查访问中,我主要采取观察、访问、咨询加问卷的形式获得我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的。相关步骤如下:

1:观察咨询。在周末我和两个同学商量好分别去了武汉市的一家超级市场、一家服装店、一家百货商场,结合五大因素和店铺实际观察记录了相关资料,并拍摄了店铺内的装修样式、商品置放以及人员配置状况等,并咨询了值班经理关于他们在吸引消费者购买方面所做的相关布置,同时做好录音记录;

2:初步总结。回来后我们相互交换所得资料,认真分析,并查阅了

一些资料,得出初步结论;

3:问卷调研。根据初步结论我们制定出一个针对消费者的问卷调查(具体问卷表格见附件),看看在不同消费者眼中,哪些要素对他们的购买行为影响较大,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直接在武汉商业繁华地段对路人随机问卷回收方式,另一个就是动用网络发送电子问卷并回收,从而获得相关资料;

4:比较分析。问卷回收后,经过复核、编码工作,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经过逻辑查错形成最终数据库,而后对其进行多种分析并总结,看看调研结论是否与咨询调查结论相符;

5:最终结论。经过一系列的讨论分析后得出最终结论。

三:研究结果

1:观察结果。在我们去的三家店铺中,商品的摆设以及商店本身的空间布置以及店内促销活动明显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影响较大。比如,他们在购物点循环播放展示商品的影视片,增强其吸引效果,某些处于消费者易于看到的位置的商品销量更好,商店安排促销员对一些新上市的商品进行促销等;

2:咨询结果:在对大堂经理的咨询中我们得知商店有时候为了推销某样商品,会将商品置于商店的橱窗或入口处并辅以特别推荐这些商品的促销材料,并会安排专门的促销人员;

3:问卷结果。总计发放问卷调查60份,收回有效样本50份,调查对象涉及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水平。经过比较发现了如下特征:

(1)女性明显比男性的购买变动性大;

(2)消费水平高的变动性相对较大;

(3)商店的商品陈列对消费者的购买影响较大;

(4)大宗购买中,如汽车、保险等消费者介入程度较高的商品购买中,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影响较大,而那些日常消费则相对较小;

四:研究体会

通过这次调查,我了解到在相关店内因素中,购物点陈列、削价与促销、店堂布置与气氛、商品脱销和销售人员是影响消费者最终购买行为的最主要的五大因素。采用不同于平时的陈列方式陈列商品对消费者的品牌选择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提高某些商品的销量;削价与其他促销手段如优惠券、赠品、综合折扣等通常也能提高产品关注度和销售量;同样的,商店内商品如何摆放对产品和品牌的选择也具有重要影响,研究表明,最好的货架位置是与视线平行的位置,接下来依次是与腰部平行和膝盖平行的位置,后两个位置的销售量只有前者的74%和57%,店堂布置与店内环境和气氛是紧密相连的,宽敞的过道、错落有致的商品陈列总会让消费者更满意;商品的脱销会对某些消费者想购买的品牌不利,因而对于零售商和制造商都应该格外重视这一点;销售人员其实在一些消费者介入程度较低的购买中作用并不是很明显,然而在消费者介入程度较高的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选择影响还是蛮大的。商家应该综合各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相关策略实现利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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