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情读后感6篇
读后感是我对书中人物性格和行为的思考和分析,经常写读后感对提升我们的阅读质量有很大帮助,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师生情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师生情读后感篇1
初遇:
徐志摩的《偶遇》中说:“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芒。”我和诗经的初见也是一场偶遇。在窗缝漏下的光线里,在唐诗宋词的书影间,在那惊鸿一瞥中,我与《诗经》偶遇了。在与之交汇的瞬间,我为她的光芒所惊艳。同为偶遇,我并未如徐诗而言,就此忘却。在八岁那样懵懂的年纪,我并不能完全领略其美丽,只是嗅得一缕墨香;在那样的好动的年岁里,就愿因一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而静读一本有些深奥的书,就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看着别扭却内心欢喜。
八岁的我有我的天真无知,而《诗经》有她的深邃神秘,那样的我们似乎并不是合适的同行者。我看她就像在看重纱后人影,但也许是因为一份中华文化血脉,让我对她产生了兴趣,就这样在心里留下了印记。“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深挚的情感让我羡慕;“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让我向往;“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让我似懂非懂....
再遇:
再遇《诗经》,她就入了我心,带着一份探究的心情,我在初中掌握了一定的阅读能力之后,我重新拿起了这本书,句句解译,步步深陷。《硕人》里勾勒出一幅工笔细描的仕女图;《凯风》中吹响起淳淳可感的慈母心;《北山》下呐喊出的愤愤民声…….既平庸吏民亦将相侯伯;兼风云社会和永恒自然;含物像人事孕思想信仰,跨越西周春秋,横渡黄河长江,屹立在洪荒时间中,静默在浩浩人流里,只待遇见知己,将那五六百年的历史画卷与之共赏,将那风云人事细细说来。
再遇她时,我掀起了重纱,惊见“有美一人,清扬婉兮”的高贵亲切,目光深邃……
终思:
有人说过:“要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读懂她的思想,更要思考她的价值。”在高考过后的暑假里,我第三次翻开了《诗经》,没有初见的惊艳,并非再遇时的研读,只是用指尖划过字里行间,目光穿过纸页游览古今,内心涌起骄傲和苦涩的复杂情绪
我骄傲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短短四字,区区几行便能引人畅想或发人深省。若不是在这片华夏大地上长大,若不是流淌着华夏民族的血液,或许很难领悟到中国诗词的'魅力,更别说是《诗三百》这种于国人而言亦有些晦涩的古籍了。中国的古代诗歌由《诗经》起源,近而发展成中华文化的标志之一;中华文化在华夏大地扎根,继而成长成参天大树,并在国人的施肥和风雨的洗礼中越发枝繁叶茂。
反映不同阶层的人文风俗是她的思想,所以她目光深邃;找寻民族认同感是她的价值,所以她高贵亲切。因为读懂了她,我才更为生为华人而自豪庆幸,庆幸能和《诗经》相识,相知,相爱。
然而,这份自豪中夹杂的苦涩却令人遗憾。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读一本书,即使有这样的人,能选择《诗经》的人也很少。
噫,“莲之爱,同予者何人?”我不是担心《诗经》像其他典籍那样失散在社会的动荡和时间的长流中,毕竟她已被我们妥善保存。可是我却害怕她像博物馆里的古册般,被“玻璃”格挡在我们的世界之外。佳人静立,是等待爱人,而非永远沉睡。她仍期待在时光中与我们相遇,擦出思想的火花。
以现代的技术手段而言,保存古籍已非难事,但我们如何更好的传承和发扬经典仍是难题。经典古籍不应只是展示我们的文化有多么深远凭证,他们更应该成为中国智慧的源泉,无论是屠呦呦从《本草纲目》中获得灵感,还是国人价值观的形成。成为联系国人的纽带,作为连通过去和未来的桥梁,是他们的真正价值。如今我们举办网络征文评选活动,宗旨是为了号召更多的人去阅读经典,发现他们的价值,加强民族文化自豪感和认同感。而这,也是我在三读《诗经》后最迫切的感受。这么好的作品,应该让跟多的人了解和阅读!
师生情读后感篇2
故事要从利迪娅的父母开始说起。
利迪娅的父亲——詹姆斯,是一位有着中国血统,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詹姆斯出生在唐人街,在经济大萧条开始时,父母得到一份爱荷华州一所寄宿学校的工作,并获得该学校一个学习的机会。由于这种机缘,詹姆斯在那样困难的年代,不仅健康成长,还在学业上一帆风顺,最终考取了哈佛大学,毕业后来到米德伍德任教。
在美国,教育上的分层现象特别严重;在中国一个穷苦山区人家的孩子,能通过努力学习,考取清华北大,最终翻身,在美国这种方法却行不通。因为美国的私立学校,像哈佛、耶鲁等,是由社区捐款维持生存的,它们存在的本来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本土上层阶级,它们会吸纳一些社会其他阶层的孩子,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原上层阶级的队伍,所以被分配到其他阶层的机会特别少。在美国生活的黄种人所能得到的机会更别提了。
然而,幸运“逆袭”的詹姆斯一路上并没有感受顺风顺水的快感,相反,一直深深困扰于与周围人的不同,求同也成了他之后人生的主题之一。
利迪娅的母亲——马丽林,是一个地道的白种人,不满于母亲“做个贤良淑德小女人”的期望,马丽林从小显得特立独行——喜欢化学,想做医生;厌弃女生必修的家政,想做手工。
当马丽林遇到詹姆斯,一个从小期待与众不同的人,遇到了真正与众不同的存在;一个从小期待融入另一个世界的人,终于看到另一个世界向他张开了怀抱。两人很快结婚,马丽林在大三放弃了自己的学业,随同詹姆斯来到米德伍德,任由一个小房子锁住了她全部的梦想。
在他们结婚时,马丽林的母亲曾反复念叨“这是不对的”。这种警告一度被忽视,但终因利迪娅的死亡被大家正视,同样被正视的还有许多问题。
悲剧导火线:母亲的神秘失踪
利迪娅是詹姆斯和马丽林的第二个女儿,前面还有一个男孩,名叫内斯。在内斯七岁,利迪娅五岁的时候,这个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利迪娅的母亲离家出走了。
马丽林虽然婚后一直深爱丈夫和孩子,为他们提供可口的食物,维护整洁温馨的家,但年少时的梦想,并没有因此被扼杀。在马林里的母亲去世,她独自一人前往老家料理,目睹母亲的一生都困于那一方小小的天地,并在死后一切都被轻易扔弃,不留丝毫痕迹后,她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梦想,并最终作出离家完成学业,并为做一个医生而奋斗的决定。
于是,在一个清晨,马丽林不见了。詹姆斯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们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而在这种被遗弃中,内斯找到了一生挚爱——宇宙,确定了研究宇宙的人生方向;而利迪娅却在遗弃中,怀疑反思自己,许下了“若母亲回来,一定会满足她每一个愿望的心愿”,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伏笔。
马丽林最终回来了,倒在考试即将开始的前三个星期,因为她有怀孕了。这一次她终于丧失了奋斗的勇气。她将全部心思倾注到自己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詹姆斯也因为马丽林的回归而更爱她,也将全部的心思倾注到那个和她母亲有着同样颜色眼睛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不再抛弃,默默承受了两个成年人人生的重量。
她和内斯的关系很特别。在利迪娅刚成为父母的关注焦点时,内斯曾因不满这种偏爱,将利迪娅推进湖里,而在看到湖水闭合下马丽林脸上安宁、满足的神色后,谅解了她的不易,将她拉了上来。那一刻,兄妹两个交换了在父母这种狂热偏爱下的感受,并缔结了互助的同盟。
就算一切都在将自己压向深渊,至少还有内斯,他会拉住她的手,将她从深渊里拉上来。
然后,在利迪娅十五岁这一年,内斯也要走了;内斯收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家庭的压抑气氛也让他迫切想切断一切联系,无论物理距离,还是心里距离,内斯都不再是利迪娅的支撑。
十五岁的利迪娅,害怕水的利迪娅,在凌晨来到小时候曾坠入的湖中,在一片漆黑和安宁中,走向水面,远处一点灯光,像遥挂天边的孤星。
为何要用死亡警醒世人?
故事的脉络大概就是这样。
小说中有提到四五十年达,有色人种在美国的生存困境;有提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种,将自己的人生倾注到另一个本应该完全独立的生命体上,对对方造成的压力;有提到父母的偏爱对孩子的影响;这林林总总的问题,最后确实通过一个少女的死亡引起一家人的重视。
但其实这样的问题,在如今的中国家庭也并不罕见。庸碌是大部分人的标签,而希望却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当对自己失望,孩子自然成了继续自己希望的下一个目标。
为何小说中,利迪娅会想到死亡呢?作者为何要安排一个死亡来给世人敲响这个警钟呢?
一个美国中层阶级的家庭中的花季少女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许囿于她的人生经验,当时的种种压力已压得她喘不过起来,可从其他阶层,从不同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许“前途光明”会被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人的视野总是有局限性的,有些问题从一方面看,实则退无可退,然而换个角度也许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师生情读后感篇3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师生情读后感篇4
《诗经·考槃》,隐逸诗的鼻祖,是讴歌士大夫的重要选择。
自古以来,文人往往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当官。第二,仕途受挫后隐居山林,写诗写画,成就较高者著书立说。“达到目标,造福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为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为自己的软弱,以各种工作为耻?不,不是。看似客观正确的问题,并不能回答中国传统学者的骨气问题。
现在的学者有更多的中道可以选择:做生意、参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当然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传统学者总是迂腐地选择一个极端,他们用毕生的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所以其中的佼佼者,不断登上人类某一领域的巅峰,成为不朽的大师,比如李时珍、曹雪芹,一生只写了一本书。相比之下,当代著名艺术家顶多算个能工巧匠。
所谓“至善有德,立功次之,言第二”——,即内圣外王,得言。内圣立德,外王巩俐,实际上并不能推动帝王的仕途,只有推贤之道,才能退而言之。写书是最后一本,不是后面一本。突然明白了相声大师马这个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坦荡荡”,“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牵你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于诗经中这些醉人的诗句。《诗经》,名为《诗》,是中国最早的诗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是春秋时期编的,共305篇。诗的形式主要由四个字组成,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的篇章生动,语言简洁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充满艺术感染力。
?诗经》中,我们看不到古代人的孤立、愚昧、保守,应该说她的纯爱、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对未来的憧憬,完全超越了现代性和时空!
读《诗经》就够安静纯粹了:《诗经》语言简单,思想简单,没有现代人的浮躁和躁动。看完《诗经》,你会被文中的纯粹所感动。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看了几章,就可以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工作了。
读《诗经》就够踏实用心了:《诗经》教会我脚踏实地的走每一步,注意生活中的每一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坚持久了就有钱,专心学习就成功。
阅读《诗经》足以回归原著:《诗经》就像东方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辉煌。《诗经》里的人住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元夜、山石,都是创作者最原始的作品。人们听着大自然古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感激。他们远离了充满欲望和扩音器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乏的。
师生情读后感篇5
论古来今往的风雅,无非高山流水,儿女情长。
秋水漫漫,那天早上露水都还没干,凝成霜。雾气弥蒙,一片扑朔迷离亦真亦幻的氤氲里,他眺望到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佳人。他不由得欣喜若狂,那踯躅于蒹葭丛中若隐若现的女子真的就是自己上下求索的意中人吗?他望穿秋水,正欲大步流星寻她,却仿佛瞥见她莞尔一笑,接着莲步生波,不见踪影。他焦急地追寻,却只瞧见溪边浮动的倩影,一圈一圈,漾开去······
自小与高尚闲逸洽洽不融。过于清高,过于淡漠,反而失去了真实感。然而却对诗情有独钟。哪怕也是白纸黑字,哪怕只是寥寥两行,哪怕偌长局促,也字斟句酌。这便是流传千万代的诗吧。
嗜诗的男人总是少而又少,但我们的总理,却爱诗。《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三百,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诗如一品清茶,所有爱恨永坠万不复劫,轻抿一口,仿佛跨越万次轮回,泯灭那时最后一眼。
诗何奇!毋须单刀直入,单是凭折一段细柳,扯一枝斑梅,便悄悄地道出了夙愿。邃夜忘穿明月,泪流蓄积成海,勾勒出思念与苦痛。
懂诗的人,心中一定有故事。也许是爱恨情仇,也许是远大报国。诗是中国文化,在时间深渊里流亡。无关苟且,却有一丝挣扎的意味。
曾三次在演讲中提及《诗经》中的句子。在如今这样繁琐的篇幅中,烙下几句经典,无非就是最好的表述了。
从前,一褶白纸,一砚青墨,舔舐笔尖,笔锋走蜿蜒,翰墨渗透开来,残情踊跃纸上。而如今,马路上,车厢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手机提示音,交跃在一起,却奏不出好听的曲调,只渲染一片嘈杂。
那时有两袖清风拱手相让,如今更多的却是争吵怒骂。
自古来的造化,都在诗中看出足迹。虽不屑那些自古讴歌的高尚,却不能失了风气。而诗,一定是那最好的熏陶。
师生情读后感篇6
莉迪亚死了。尸体是在湖边找到的,不能确定是自杀和他杀。这急坏了她的家人,然而看到最后,可以确定,这是一场由莉迪亚家人主导的带有“谋杀”性质的自杀。
莉迪亚5岁那年,妈妈因为不满足于当家庭主妇的平淡琐碎的生活毅然离家出走。莉迪亚发誓,只要妈妈回来,她可以为她做任何事。这个“梦想”后来成真了。她的妈妈将她未完成的医生梦加于莉迪亚身上,而莉迪亚只是说“是的是的”,出于被迫的自愿,是一种对妈妈的讨好,是害怕妈妈再次离开的防御性保护。
如果说戴着面具生活,总会由不习惯到习惯。可是,当莉迪亚成长到16岁,她不想再戴着这个虚伪的面具,也不想再背负妈妈的梦想艰难跋涉。最终,在目睹了父亲的出轨、哥哥的误解与冷漠之后,莉迪亚选择那片她曾经失足的小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一切是由她的这个移民家庭造成的。这个家庭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就像一个完整的蛋壳里面不成形的的蛋黄蛋白等物质。
玛丽琳是他们的妈妈,她年轻的时候追求与众不同。正是因为想追求与众不同,她与教授家政课的妈妈关系疏离,因为妈妈只会因为家庭而迁就工作。她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雄心,想在医生这一行业崭露头角。可是他遇见了詹姆斯,一个华裔教授。她几乎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而这份结合让她与医生这份职业渐行渐远。婚后生活很充实平淡,但总是少了点什么,那就是她对生活和理想的热情。这时候,玛丽琳明白了妈妈在自己结婚时说的话,她想摆脱生活的平庸,然而总是事与愿违,求之不得的结果便是离家出走。但当她再次怀孕之后,她知道自己又要回归家庭生活。可是这次回归,她像变了一个人:对做饭表示拒绝,把自己的兴趣强加在女儿身上。
这种母女关系,有点像电影《黑天鹅》里的妮娜母女二人。妮娜的母亲成为芭蕾舞员的梦想落空,女儿妮娜便承担起光复母亲梦想的重任。一直以来,妮娜都是一种白天鹅的形象:高贵冷漠,而随着竞选黑天鹅这一过程的推进,她身体里的那个机灵热情的黑天鹅充分显示出来,并占据主导位置。最终她认清了自己,完美地完成了表演,摆脱了母亲的束缚可是莉迪亚差那么一股劲,最终落得个悲惨的结局。
詹姆斯与玛丽琳的性格相反。移民家庭,父母的职业不怎么经得起台面,使他格外敏感,拼命融入人群,极力避免与众不同。后来也正是怕被妻子瞧不起,他转向了同是亚裔的路易莎的怀抱,只有在她那里才能找到快感。这份自卑转移到儿女身上,便是要求女儿多和别人进行相处,对儿子的航天梦置之不理。说到底,这还是一种理想的投射。
在这个家庭里,最明白这一切的居然是年纪最小的汉娜。她才十岁,却深谙了家庭背后运作的逻辑,并通过躲避来保护自己。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没有完成,于是这个重任便落在了妮娜的身上。为了不辜负母亲的期待,妮娜一直像一只白天鹅,温顺善良,但当竞选黑天鹅这一角色时,她身体里压抑的愤怒与野性登时暴露了出来,这或许才是她真实的性情。所幸妮娜后来成功突围,摆脱了束缚,但莉迪亚却没有及时走出来。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屈服于父母的意愿的无奈。父母替我们的人生做选择,我们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可是,这难道也不是一种“道德绑架”?我们得不到我们真正想要的,便会得过且过,真正的自己也被淹没在宇宙深处,最后只能说,我习惯了,亦或是:l surrender.(我投降)
也许我们都需要换位思考,以此来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