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读后感600字7篇

时间:2024-06-24 18:02:13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读作品中的隐含信息和象征意义,提升阅读的深度和品质,读后感是读者在书籍中体验和感受情感和情节,引发内心深处的共鸣,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鲁迅读后感6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鲁迅读后感600字7篇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1

在暑假这段时间,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不但是鲁迅的生活琐事,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很多信息。看完这本书,我对鲁迅的印象彻底改变了,觉得鲁迅又只是一个平常人,他也有缺点,也有小孩子脾气,但唯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在最平常的文字中,表现他的爱国情怀和当地的政治环境,真的是字中有字,话中有话啊。

第一篇是《狗。猫。鼠》,他把每种动物都比喻成不同的人,借助自己对每种动物的感受,把社会上的人,划分成三种,像猫,抓了在放,放了在抓,最后玩厌了,在吃掉,这让我让想起了日本侵略中国时,日本人是怎样欺负中国人!

在其他故事中,我也感受到鲁迅想表达出来的情感。在鲁迅的文章中,往往不失几分笑意,这黑暗的社会中,所折射的光线自然是黑色的,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丝光芒。

这就是让我感到佩服的写作手法,这篇文章十分注意人物的刻画和描写,同样运用白描的手法,十分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了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创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读的不亦乐乎。

读完这本书,脑中还念念不忘书中的情节,在想想,鲁迅能在黑暗中,发掘出童年之美,靠的是心中对未来的期望,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光芒,并抓住它,算是只有很小的一丝,也要死死的拽着,不要让希望逃跑。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对未来都充满着希望,那么,在他的世界里,就算有多大的障碍,他的生命也不会再寂寞!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2

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

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3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4

旁边的茉莉花茶正散发着它特有的清香,手上的《朝花夕拾》也散发着独特的淡淡书香。我的思绪随着吹过来的淡淡清风飘到了不知哪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阳光下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捕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有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在宁静的月光下和家人一起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一个个轮回。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5

?彷徨》是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彷徨》中有不少热情向光明的人物,但这些人物也不少缺陷,梦想着深山大泽丛林伏莽的“消生”。现代人不能没有缺陷,因为现代人是前代人的后代,而且是长期被压迫下的人们的后代,又是被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包围,被种种偏见与愚昧包围。但是,先生并不以为这种缺陷是“命”定的,是天老地荒终日如斯的,正因为他并不信永远会如此,所以他要无情地剥露这些缺陷的所以然与根源,也正因为他不信,所以他借着“无有”写他的渴望,而《离骚》的句子--“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他的渴望的暗示。

他紧紧握着战斗的笔杆,冒着弹雨毒硫,坚强地、英勇地、不屈地战斗着。当然,鲁迅的这种“希望”与他当时的思想有很大关系。因为他是一个进步者,认为社会总能向前发展。我们暂且将这种思想放在一边,不去评价它的对错。然而单是有这样一种精神,一种希望就是很可贵的。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进!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6

?朝花夕拾》是我无意间读到的一本书,但是它却成功地吸收了我,这本书不像是在“看”反而是在“听”。如同有一位朋友在与你侃侃而谈。

?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于1926年的回忆性散文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有描写对猫的仇恨的《狗·猫·鼠》;追忆保姆阿长的《阿长与山海经》;批评封建老道的《二十四孝图》;揭露封建家长制阴暗面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全都的《无常》;回忆自己童年趣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鞭笞旧时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刻画心术不正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缅怀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怀念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的《范爱农》。

最让我喜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小小的百草园。百草园虽然只有小小的一块地方,但却充满了情趣。

幼时的鲁迅时常到泥墙根去抓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那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那带刺却又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与深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带给他无尽的快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而透亮。

而《狗·猫·鼠》中那只小小的却十分迷人的隐鼠是鲁迅小时的“墨猴”,时常陪伴在他左右,带给了他无穷的乐趣,家里人也十分喜爱它。面长妈妈却“误”将它踩死,还骗他说被猫给捉去了。

?父亲的病》写了旧时的庸医治人,因而医死了鲁迅的父亲。鲁迅用《父亲的病》来表达他对庸医的痛恨与厌恶。

我认为《朝花夕拾》较为适合在社会中拦的青年们,因为它写出了鲁迅当时内心的感受,令人可以释放内心中的感受。

鲁迅读后感600字篇7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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