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观后感8篇

时间:2024-07-14 14:01:10 分类:读后感

看完一部有意义的影片后,写好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深刻地铭记电影的精神,优秀的观后感是我们对作品的感情和理性的结合,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监察法观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察法观后感8篇

监察法观后感篇1

近日,学习了省人大原副主任xx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极其深刻,警示足以震悚。张茂才的案件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家族蒙羞,更损害了党形象、政府的声誉,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张茂才案例告诫我们:疏于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锤炼必然导致政治信仰的滑坡、坠落,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一旦放松,自己的世界观、最初的理想信念就会变成牟利的冲动、跑官的执着、贪逸的疯狂;就会忘了本来,抛了原则,离了本性,在私欲的裹挟下被蒙着双眼一路踉跄,疾速下坠,走上犯罪的道路。

金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需要的,我们的生活不可能没有钱。但是,别忘记有这样一个道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钱,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一旦把钱当作你人生追求目标,那么你必然、终将成为一个为之腐败的人,甚至被金钱吞噬一生。有人会说“我的岗位很卑微,腐败离我还很远,廉洁是领导干部的事。”这种想法是错的。“态度决定高度,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境界有多宽,人生的道路就有多少阳光和鲜花。”岗位高低、职务大小都应该将“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当作人生追求的一种境界,在工作中少一些计较,多一些奉献精神;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责任担当;少一些懒惰,多一些开拓进取;境界高了,对事业就会倍加热情,对工作就会倍加珍惜,对廉洁从业就会倍加自律。并能以知足、感恩、努力的态度把上级交给的工作做得尽善完美,而不会为了金钱和享受,让一时的浮云遮住了双眼,迷失了方向。

作为一名党员,税务工作者,要自觉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忠于党的纪律,时刻牢记自己作为党的纪律维护者的身份,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克服“看戏”心态,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说不;要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知识和制度的学习,熟悉相关规定与流程,提高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自身干净,廉洁自律从我做起。

监察法观后感篇2

前几天,我分别参加了*_**、海城市纪委召开的“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电视电话会和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潘某某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观影过后,两级纪委书记发表讲话,指出潘某某违法违纪案情令人震惊,发人深省,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肆意妄为,走上贪腐的不归路,由领导干部变为阶下囚。

通过思考,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人犯错常常是一念之差,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以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某某、行政审批权,财务管理权,还是纪检监察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有些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我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从思想上对从严治党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自身定位更加清晰,工作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监察法观后感篇3

在《国家监察》中,小小村官变身“绳贪”,或贪污腐化,或截取扶贫资金用作他用,或优待亲友……

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责任。纪律监察机关要坚守担当,真抓真管、真管真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让党的制度层层落实,用纪律制度保障基层干部在“责任田”循规按章,履职履责,共同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环境。

监察法观后感篇4

由总行编辑并下发全行员工学习的《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收集了近几年来全行发生的30个重大典型案例,通过讲述分析具体的事例,详尽地描写了案件的经过,深刻地剖析了案件的成因,同时也揭示出那些曾经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的同志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这本书印发得非常及时,有很强的真实性,警示性和可读性,对我们全行员工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从20xx年7月至9月,非法盗取客户存款3000万元,用于投资办厂和支付引资高额利息,给建设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声誉损害。

反思这一案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对基层领导人监管不力的问题,又有业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长期以来,长治市郊区支行形成的“一把手”负责制,使“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班子成员之间盲目顺从,只讲团结,不讲原则,互相监督难以形成。有的员工慑于权威,出于对自身发展和利益的考虑,对领导只有服从,谈不上监督。在此案中还有精通会计业务的副科长作帮手,能够巧妙地避开各种检查,因而实施的常规检查很难发现。这样一来对李伟失去了有效的监督,使其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十案十违章”。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原因。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看,长治市效区支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内控管理比较混乱,相互制约关系被破坏,导致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严重。由于该行帐户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印章和操作员密码管理不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混乱,支付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李伟参与诈骗,挪用银行资金得逞。

案发后,司法机关抓捕涉案人员12人,建行共处理人员17人。这么多人无一人及时发现,及时举报。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员工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简单听信,盲目服从,互不设防,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对李伟的犯罪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使李伟作案有机可乘。

由此案我想到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闫立兵案件,同此案有诸多的相似之处:一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章操作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二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员工防范意识差,对领导盲目服从,丧失原则。

这一系列案件,不但给建行造成了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损害了建行形象,而且对每一个涉案人员及家庭造成的伤害也是惨痛的。李伟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选错了方向,一步走错步入深渊。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没有比尔。盖茨的伟大智慧,我们成就不了惊天伟业,但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自己,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这份工作,我们拥有自由,拥有做人的尊严。不论创造价值大小,只要是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就会获得大至国家给予的尊严,小至个人给予的尊严。

监察法观后感篇5

近日,读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一节,很受触动,苏荣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对我来说,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理想信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苏荣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变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苏荣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苏荣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到。

二、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苏荣从一个普通干部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他逐渐地变得自大堕落,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党的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丧失原则、不依纪依法办事,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苏荣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到了利令智昏、巧取豪夺、无法无天,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了自我毁灭。

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起考验,苏荣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道理:权力失去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是党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有多大,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归功于人民群众,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论大小,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多为民办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永保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监察法观后感篇6

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需要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围绕制度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任务目标进行再明确,对有关纪律进行再强调,进一步提振基层干部作风,坚决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要严格自查自纠。我们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谨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补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到位,避免侥幸心理。

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责任传导要到位,强化担当,狠抓关键。“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执纪问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狠抓落实;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责任清单,切实耕好“责任田”。

三要严防源头腐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及时把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期。需要两把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一把锁用来锁住民心,实实在在地走近基层,倾听民心,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让“老虎”、“苍蝇”都无处可逃;第二把锁用来锁住党员干部的私心,应把“常”、“长”二字贯彻于整治工作中,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扼杀萌芽期的私心。

监察法观后感篇7

基层反腐是治理腐败的“最后一公里”。治理基层腐败是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squo;一公里squo;,也是最关键的squo;一公里squo;,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squo;一公里squo;,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squo;一公里squo;。”基层腐败是最基层的贪腐泛滥,若不能杜绝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微腐败”就会一步一步酿成“大祸害”。因此要抓好基层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发扬基层干部的实干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监察法观后感篇8

1月12--13日,央视播放的专题片《国家监察》共五集,分别为《擘画蓝图》、《全面监督》、《聚焦脱贫》、《护航民生》、《打造铁军》

通过观看该专题片,原来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理解不深不到位,看了专题片,理解深刻了,也比较到位了。不仅让思想和灵魂受到洗礼,受到了警示教育。

“实”字为本,厚实实事求是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问责的震慑力来自公信力,事实、依据、程序是公信力的基石,《条例》始终将“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作为党的问责工作的首要原则,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必须紧抓不放、一以贯之。

最新文章

相关内容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