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6篇

时间:2024-04-26 16:02:20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对不同的观点和观念进行思考和辨析,培养思辨能力,现在读后感是读者对书籍中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思考和反思,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6篇,感谢您的参阅。

《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6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著名的《物种起源》了吧,而它的作者——达尔文,你了解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热爱生命——达尔文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有所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达尔文一生的成长经历:苏格兰的奇妙远行,牛津大学的温馨聚会,还有长达五年的世界环球之旅……正是那些多姿多彩的植物,那些各式各样的动物成为了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重要基础。

对于我们现在来说,达尔文是一个极其不平凡的人,他颠覆了那时人们的思想,甚至颠覆了《圣经》。可谁能想到,小时候的达尔文,竟是一个调皮的“捣蛋鬼”呢?那时,达尔文偷采了自家果园的水果,然后把它们藏在灌木丛中,故意说水果被人偷了,再发动一大堆人“抓小偷”。不懂事的达尔文把这称作“耸人听闻的谎言”。也是,调皮捣蛋是每个小男孩的`天份,达尔文这么做,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也许正是因为达尔文爱玩的天性,在又一次的偷采水果的过程中,达尔文甚至还有了“新发明”。而我认为,正是这么一个“新发明”,预示了达尔文未来的成就。

后来,达尔文考上了剑桥大学。达尔文不喜欢剑桥大学的课程,但是他又新增了两样爱好:欣赏图画和听音乐。可是无论什么兴趣都超不过另一样爱好,那就是采集甲虫。尽管没有什么科学上的追求,达尔文采集甲虫的工作还是进行得兴致勃勃,并且很顺利。

几年后,达尔文由一个不懂航海的外行变成了水手,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环球之旅。后来,达尔文结了婚,发表了《物种起源》,成为了一位大名鼎鼎的科学家……

看到这里,我合上了书本。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并不一定要循规蹈矩,在没有经过证实之前,你可以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想法。说不定有一天,你的幻想成为了现实……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出现的`而停下了你的脚步。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而是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面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考虑那是一条生命。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助。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可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不过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希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助。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6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并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构成了一个印象——我明白哪里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没有一点能够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异常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之后,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仅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可是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可是那只熊最终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向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终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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