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4-20 17:02:14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情感和情绪的思考和体验,写读后感是一种对文学作品的思考和反思,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8篇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在读了这篇小说,有了深深的一些感受。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菲利普的弟弟于勒是个乱花钱的人,菲利普一家人都非常厌倦他,他们让于勒去了美洲,他到了美洲后,就写信告诉夫妇俩,说偿还他们的钱,夫妇两个很是开心,不停赞扬于勒。几年过后,当于勒信到来时,信上说他生意不错,要去长期旅行,有钱了便会回来。所以,他们一家人那这封信到处给别人看,还因此得到了许多的好处。可是,当他们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竟遇到了于勒,他根本不是什么要发财的人,而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所以,菲利普一家人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也不跟于勒相认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受到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对金钱的崇拜与向往,他们是那样的势利呀,只是在于勒有钱的时候,才会对他很”热情“,可是,当他们发现了于勒原来是那样的贫穷,过着艰苦的生活时,便露出了他们的真面孔,他们那张丑恶的面容!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见风使舵的势利小人。比如,他们只在自己朋友很有钱的时候对他们很好,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而当自己的朋友陷入危难之中,便会翻脸不认人,不再拥有以前的”热情“了。

所以,对于这些势力的人,我们就应该不要和他们再做朋友了,不要再理会他们。不过,我还是真心希望,那些人可以擦亮自己那双被金钱所蒙蔽的双眼,可以用自己的真心去看待世界,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2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3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了财又喜欢、崇敬于勒,直至在于勒贫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一裸一一裸一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一爱一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一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面激发我更加热一爱一社会主义祖国。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5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6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7

金钱,总会模糊许多人的双眼,总会划分许多人之间的界线,总会引领许多人走向罪恶的深渊……

文中的一家人,很久以前为金钱憎恶于勒,不久以前为金钱盼望于勒,现在有为金钱辱骂于勒,若说他们势力,这个时代又何尝不势力呢?

这家人不再接受于勒,也并非无赖,若与于勒相认,女儿的婚事又将黄了,生活又将比以前更加拮据了,多年以来娱于勒一直是他们经济上的心灵支柱,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面前,又让他们如何接受呢?

错的不是他们,是这个时代!是这个为金钱而活的时代!每个人都想活,好好活,这就证明每个人都需要钱,因为每个人都不想做乞丐。

也许这一家人是爱慕虚荣,可这个时代又何尝不是爱慕虚荣的呢?金钱,已经占据了人们的心房;金钱,已经熏黑了人们的双眼,金钱,激发了人们无限的欲望,贪婪的欲望……

有果必有因

于勒,成为了这篇文章中貌似最可怜的人,可他的窘状,又何尝不是他自己造成的呢?

如果他之前不那么挥霍遗产,如果他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如果他不在他本不富裕的家人那白吃白喝,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到这一步?可惜,没有如果。

初读完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受就是谴责那一家人,的冷血无情和势力眼。却没有想过有果必有因,于勒今日的结果,不正是他昔日酿下的罪过吗?又如何能怪罪那家人呢?说起来,他们不也算是受害者吗?

于勒今日的结局只是对他昔日放荡行为的惩罚而已,我们又何来同情呢?

孩子是最纯洁的

可小孩同情他,同情他干瘪的样子,枯枝般的手,被海风吹皱的皮肤。孩子不知道什么利害关系,他们只知道那是叔叔,叔叔老了,丑了,他们也知道父母不要叔叔了,他们还知道叔叔很穷,很苦,比他们还苦,所以他们会帮他,会给他钱,因为叔叔最需要钱……

如果每个人都和孩子一样,社会还会被钱熏黑吗?

每篇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无尽的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8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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